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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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箫的小窝很小,住一个人也只是将将够而已。
这么小的房间你也别指望各个房间分工明确,把什么餐厅、厨房、书房、卧房全部给配齐。
林箫的书房只是在卧室的床旁边放个书桌而已,而餐厅也只不过就是客厅里面支张饭桌罢了。
放一人正好进两个人就嫌多的小窝一下子挤进五个人,这瞬间的拥挤感真的很容易让人生出只有在五一黄金周时身处旅游景点才有的感慨。
林箫的餐桌本来是标准款,但在此小客厅支起来就显得尤其的大了,因为它几乎占了整个小客厅的面积。
周家一家五口进来再加上一个林箫,刚好围着桌子站一圈,这场景实在让人不由的就升起一种陌名的尴尬。
不过这种尴尬只存在大人和林箫周向晨这种半大人之中,小曦这样的纯小孩子完全没感觉。
就在周家人瞪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菜和那装着豆芽藕片的半碗饭傻眼时,一直乖巧的被周母牵在手里的小曦抽了抽小鼻子,眨着纯真的大眼睛说到:“好香啊,姐姐这都是你做的吗?”
一句童言,打破了屋里凝滞的气氛,林箫立马抓住机会,她上辈子好歹先做前台后做秘书,都是需要八面玲珑的职位,就算她没修得十分,但也起码有了七分的玲珑。
“是啊!”林箫笑着接话,半蹲下身,摸摸小孩的小脑袋,然后直起身自然地从墙角拿出一排塑料凳分了出去,众人接过凳子围着桌子坐好,瞬间就行成了一种聚餐的赶脚。
虽然这种情况仍然有点不太靠谱,但总比刚才直愣愣地围桌站一圈要好太多,而且这样也更容易寒暄一点。
只不过摆在桌子中央,不停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饭菜在这样的场合实在有点不适合寒暄。
就在林箫脑中琢磨着是顺势邀请大家吃点,在他们拒绝之后把饭菜撤下去好还是直接说句自己刚刚吃完然后马上把饭菜撤下去好时,大大咧咧的周向晨说话了。
他先是拽着塑料凳往桌前又凑了凑,然后用跟小曦如出一辙的动作抽动鼻子嗅了嗅,感叹到:“林箫,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我都流口水了!你家还有没有饭了,给我也盛一碗呗,我正饿的前胸贴后背呢!”
周向晨倒没说假话,以前有句话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像周向晨这么大的男孩正是食欲最好饿的最块的时候,早上吃的那一丢丢东西早就消化完了,他来的路上就饿了。
再加上林箫做的水煮鱼是川菜,川菜味道最是霸道夺人,而那散播在空气中的辣味更是刺激着人的味蕾不停跳动,周向晨被这味道勾的食指大动,肚子都叫了起来。
周父周母对视一眼,本来他们这个时间来是准备带着林箫出去吃的,原计划是10点多,进屋寒暄几句,诚恳地表达一下谢意,然后带着林箫出去,开车到他们订好的饭店,正是吃午饭的时间。
可看林箫开门时的表现和眼前这种预料之外的情况,明显是小晨那个小兔崽子没跟人家说清楚,这林箫甚至不知道她们要来!
都是在社会上混过多年的人,情况有变自然也不会不知变通的非要按原计划执行。
周母笑的温婉而又优雅地说到:“不知我们有没有幸尝尝林小朋友的手艺。”她当然不是像周向晨那样对桌上的饭菜有什么嘴馋的,只不过是想创造出一起吃饭的氛围让气氛更合谐罢了。
有人给了台阶下,林萧立马笑意盈盈地站了起来,“当然,我的荣幸。”
林箫买的餐具很精致,白瓷花边碗盛放蒸的晶莹饱满的米饭,很是诱人。纯黑雕花的木筷放在荷叶状的筷托上有种艺术品的美感。
周向晨一点也不跟林箫客气,端起碗抄起筷子就开吃,虽然用餐礼仪很符合标准,但那频频伸出的筷子和迅速消失的米饭无一不在诉说其吃相的狂野。
小曦本来还有点拘禁,但一看到他的小哥哥如此放的开,顿时丢开那点局促遵从本心的也开心地吃了起来。
不过小曦人小味口也小,只吃了一碗饭小肚子就鼓鼓的,周向晨那货却连吃了两大碗,水煮鱼让他一人干掉半锅。
相比与小曦这个孩子和周向晨这个半大孩子,周父周母和周向阳吃的就很矜持了,他们几人原本打算吃两口应付一下是那么个意思也就完了,谁想到饭菜的味道出乎他们预料的好,虽然吃相依然优雅矜持,但那一碗饭却在不知不觉间都见了底。
一起吃过一顿家常菜,因为周向晨这个不靠谱的家伙没提前通知到位而导致的尴尬终于消失于无形了。
菜撤下去上了点水果,看气氛很合谐,林箫终于问出了她心中的疑问,“不知叔叔阿姨今天来是为了什么事?”
周母嗔怪地横了在旁边扒橘子的周向晨一眼,对着林箫面含歉意的说到,“我们突然来把你吓到了吧,本来是让小晨跟你打声招呼的,没想到这点小事他都没办好……”
林箫连忙摆手,“不怪他的,是我手机没电了没收到信息。”她记得昨天晚上码字的时候是依稀听到了手机没电自动关机的音效声的,只不过那时候她写文灵感如脱僵的野马一般,实在没心思搭理它。
周母听到林箫的回答笑了笑就不再提这茬,而是面带温柔地说到,“林箫对吧,我叫你萧萧可以吗?”
“当然可以。”林箫点头,扫了周向晨一眼,那货正给小曦喂橘子吃!
“萧萧,其实我们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周母温柔地看向嘟着小嘴吃橘子的小曦,眼睛有着点点水光,“这孩子我们找了四年了,如果没有你,说不准现在他还在吃苦。”
林箫闻言这才恍然大悟周家人来的原因,只不过她认为自己只是在跟周向晨闲聊的时候多说了几句话,周向晨透露给她说孩子找到了的时候,她也跟着很是高兴了一把,却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功劳,找到孩子的主要原因还是周家能力大。
林箫这样说着,周母却摇了摇头,有点激动地一把握住林箫的手,“孩子,你不用推脱这功劳,我们周家有这能力也不是一天两天,还不是苦苦找了四年一点线索都没有,直到遇到了你,萧萧,别小看你那几句话的份量,你不知道我在听向阳说起这过程的时候有多感激你!只是可怜我的孩子受了这么多的苦。”
“阿姨,俗话说好事多磨,磨了这几年,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林箫看向与周向晨玩的正开心的小曦说到。
周母也顺着林箫的目光看过去,此时兄弟两个正脑袋挨着脑袋,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一会儿一笑,一会儿一笑,看起来开心快乐极了。
周母不自觉地也跟着露出个微笑,那淡淡的哀伤与心痛一扫而空,她笑着点头说到:“你说的对,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
周母的包包里放着一个支票夹,里面有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这是他和周父早就商量好的谢礼,然而此时周母却不想把这一百万拿出来了,以前还觉得得体恰当的谢礼此时却让她觉得冷冰冰且没有人情味。
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多小时的相处,周母再看林箫却不再是一种陌生人的眼光了,这个女孩干净漂亮充满灵气,做事让人很舒服,做饭也很好吃,说话还很中听,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能让人生出如沐春风心情愉悦之感!
怪不得儿子喜欢她呢!有眼光!
不过兜里除了那一百万她也没带什么别的东西,这么大的恩总不能口头上感谢两句就完了吧?!
周母想了想,从腕上退下来一只玉镯,牵过林箫的手。
林箫愣了半秒中之后马上反映了过来,手往后轻轻抽了一下叫到:“阿姨……”
周母却牢牢握住了林箫的手,温柔且不由分说地把镯子套了上去,“这是我回国之前朋友送的,玉质还算可以,只是颜色更适合年轻人,你手腕又细又白,带这个正合适。”
“不,阿姨,这个太贵重了。”林箫带着几分急切地推脱到,虽然她并不懂玉,但是再不懂也能看出这玉镯实在漂亮,而且触之温润,怎么看也不像便宜货色。
周母攥住林箫的手,不让她推脱,笑着说到:“宝剑赠英雄,玉镯赠美人,你看你带着这么漂亮,就知道我没送错了!”
周向晨这时也在跟小曦玩的百忙之中抽空出来说了一句,“林箫你就收下吧,我妈镯子多的是!”
小曦懵懵懂懂地抬起头,顺着小哥哥的话音看过来,也说了一句,“姐姐,你带着这个镯子好漂亮!”
周向阳笑着点点头,“是啊,林箫,这个镯子挺适合你的,家母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倒是周父微愣了一下,他是知道这个镯子的价值的,这镯子是周母新得的,他有一个爱玩玉石的朋友,当时赌石赌出了这块极品料子,知道周母喜欢镯子便留了下来。
当时他从那朋友手里收就花了几百万,更别提这镯子放到市面上会价值几何!周母是极喜欢这个镯子的。
不过周父发愣也就是片刻,再贵也不过是个镯子而已,如何跟他的小曦相比,再说他看林箫这个小姑娘也是挺顺眼的,遂也说到:“孩子你就收下吧,我们也不知如何感谢你,难得这个镯子你带着还挺好看,你要是推脱了我们就不知送什么好了。”
林箫这个一直生活在普通世界的小市民如何想得到一个套在手上的破圈价格那么凶残!她以为再贵也不过几万块,害怕推脱掉这个镯子,像周父说的那样,再送什么其他东西没完没了更是麻烦,遂也就接收了下来。
不过这个镯子真心挺好看的,而且带着很舒服,有点像……像凉流带给她的感觉!
林箫的小窝很小,住一个人也只是将将够而已。
这么小的房间你也别指望各个房间分工明确,把什么餐厅、厨房、书房、卧房全部给配齐。
林箫的书房只是在卧室的床旁边放个书桌而已,而餐厅也只不过就是客厅里面支张饭桌罢了。
放一人正好进两个人就嫌多的小窝一下子挤进五个人,这瞬间的拥挤感真的很容易让人生出只有在五一黄金周时身处旅游景点才有的感慨。
林箫的餐桌本来是标准款,但在此小客厅支起来就显得尤其的大了,因为它几乎占了整个小客厅的面积。
周家一家五口进来再加上一个林箫,刚好围着桌子站一圈,这场景实在让人不由的就升起一种陌名的尴尬。
不过这种尴尬只存在大人和林箫周向晨这种半大人之中,小曦这样的纯小孩子完全没感觉。
就在周家人瞪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菜和那装着豆芽藕片的半碗饭傻眼时,一直乖巧的被周母牵在手里的小曦抽了抽小鼻子,眨着纯真的大眼睛说到:“好香啊,姐姐这都是你做的吗?”
一句童言,打破了屋里凝滞的气氛,林箫立马抓住机会,她上辈子好歹先做前台后做秘书,都是需要八面玲珑的职位,就算她没修得十分,但也起码有了七分的玲珑。
“是啊!”林箫笑着接话,半蹲下身,摸摸小孩的小脑袋,然后直起身自然地从墙角拿出一排塑料凳分了出去,众人接过凳子围着桌子坐好,瞬间就行成了一种聚餐的赶脚。
虽然这种情况仍然有点不太靠谱,但总比刚才直愣愣地围桌站一圈要好太多,而且这样也更容易寒暄一点。
只不过摆在桌子中央,不停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饭菜在这样的场合实在有点不适合寒暄。
就在林箫脑中琢磨着是顺势邀请大家吃点,在他们拒绝之后把饭菜撤下去好还是直接说句自己刚刚吃完然后马上把饭菜撤下去好时,大大咧咧的周向晨说话了。
他先是拽着塑料凳往桌前又凑了凑,然后用跟小曦如出一辙的动作抽动鼻子嗅了嗅,感叹到:“林箫,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我都流口水了!你家还有没有饭了,给我也盛一碗呗,我正饿的前胸贴后背呢!”
周向晨倒没说假话,以前有句话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像周向晨这么大的男孩正是食欲最好饿的最块的时候,早上吃的那一丢丢东西早就消化完了,他来的路上就饿了。
再加上林箫做的水煮鱼是川菜,川菜味道最是霸道夺人,而那散播在空气中的辣味更是刺激着人的味蕾不停跳动,周向晨被这味道勾的食指大动,肚子都叫了起来。
周父周母对视一眼,本来他们这个时间来是准备带着林箫出去吃的,原计划是10点多,进屋寒暄几句,诚恳地表达一下谢意,然后带着林箫出去,开车到他们订好的饭店,正是吃午饭的时间。
可看林箫开门时的表现和眼前这种预料之外的情况,明显是小晨那个小兔崽子没跟人家说清楚,这林箫甚至不知道她们要来!
都是在社会上混过多年的人,情况有变自然也不会不知变通的非要按原计划执行。
周母笑的温婉而又优雅地说到:“不知我们有没有幸尝尝林小朋友的手艺。”她当然不是像周向晨那样对桌上的饭菜有什么嘴馋的,只不过是想创造出一起吃饭的氛围让气氛更合谐罢了。
有人给了台阶下,林萧立马笑意盈盈地站了起来,“当然,我的荣幸。”
林箫买的餐具很精致,白瓷花边碗盛放蒸的晶莹饱满的米饭,很是诱人。纯黑雕花的木筷放在荷叶状的筷托上有种艺术品的美感。
周向晨一点也不跟林箫客气,端起碗抄起筷子就开吃,虽然用餐礼仪很符合标准,但那频频伸出的筷子和迅速消失的米饭无一不在诉说其吃相的狂野。
小曦本来还有点拘禁,但一看到他的小哥哥如此放的开,顿时丢开那点局促遵从本心的也开心地吃了起来。
不过小曦人小味口也小,只吃了一碗饭小肚子就鼓鼓的,周向晨那货却连吃了两大碗,水煮鱼让他一人干掉半锅。
相比与小曦这个孩子和周向晨这个半大孩子,周父周母和周向阳吃的就很矜持了,他们几人原本打算吃两口应付一下是那么个意思也就完了,谁想到饭菜的味道出乎他们预料的好,虽然吃相依然优雅矜持,但那一碗饭却在不知不觉间都见了底。
一起吃过一顿家常菜,因为周向晨这个不靠谱的家伙没提前通知到位而导致的尴尬终于消失于无形了。
菜撤下去上了点水果,看气氛很合谐,林箫终于问出了她心中的疑问,“不知叔叔阿姨今天来是为了什么事?”
周母嗔怪地横了在旁边扒橘子的周向晨一眼,对着林箫面含歉意的说到,“我们突然来把你吓到了吧,本来是让小晨跟你打声招呼的,没想到这点小事他都没办好……”
林箫连忙摆手,“不怪他的,是我手机没电了没收到信息。”她记得昨天晚上码字的时候是依稀听到了手机没电自动关机的音效声的,只不过那时候她写文灵感如脱僵的野马一般,实在没心思搭理它。
周母听到林箫的回答笑了笑就不再提这茬,而是面带温柔地说到,“林箫对吧,我叫你萧萧可以吗?”
“当然可以。”林箫点头,扫了周向晨一眼,那货正给小曦喂橘子吃!
“萧萧,其实我们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周母温柔地看向嘟着小嘴吃橘子的小曦,眼睛有着点点水光,“这孩子我们找了四年了,如果没有你,说不准现在他还在吃苦。”
林箫闻言这才恍然大悟周家人来的原因,只不过她认为自己只是在跟周向晨闲聊的时候多说了几句话,周向晨透露给她说孩子找到了的时候,她也跟着很是高兴了一把,却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功劳,找到孩子的主要原因还是周家能力大。
林箫这样说着,周母却摇了摇头,有点激动地一把握住林箫的手,“孩子,你不用推脱这功劳,我们周家有这能力也不是一天两天,还不是苦苦找了四年一点线索都没有,直到遇到了你,萧萧,别小看你那几句话的份量,你不知道我在听向阳说起这过程的时候有多感激你!只是可怜我的孩子受了这么多的苦。”
“阿姨,俗话说好事多磨,磨了这几年,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林箫看向与周向晨玩的正开心的小曦说到。
周母也顺着林箫的目光看过去,此时兄弟两个正脑袋挨着脑袋,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一会儿一笑,一会儿一笑,看起来开心快乐极了。
周母不自觉地也跟着露出个微笑,那淡淡的哀伤与心痛一扫而空,她笑着点头说到:“你说的对,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
周母的包包里放着一个支票夹,里面有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这是他和周父早就商量好的谢礼,然而此时周母却不想把这一百万拿出来了,以前还觉得得体恰当的谢礼此时却让她觉得冷冰冰且没有人情味。
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多小时的相处,周母再看林箫却不再是一种陌生人的眼光了,这个女孩干净漂亮充满灵气,做事让人很舒服,做饭也很好吃,说话还很中听,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能让人生出如沐春风心情愉悦之感!
怪不得儿子喜欢她呢!有眼光!
不过兜里除了那一百万她也没带什么别的东西,这么大的恩总不能口头上感谢两句就完了吧?!
周母想了想,从腕上退下来一只玉镯,牵过林箫的手。
林箫愣了半秒中之后马上反映了过来,手往后轻轻抽了一下叫到:“阿姨……”
周母却牢牢握住了林箫的手,温柔且不由分说地把镯子套了上去,“这是我回国之前朋友送的,玉质还算可以,只是颜色更适合年轻人,你手腕又细又白,带这个正合适。”
“不,阿姨,这个太贵重了。”林箫带着几分急切地推脱到,虽然她并不懂玉,但是再不懂也能看出这玉镯实在漂亮,而且触之温润,怎么看也不像便宜货色。
周母攥住林箫的手,不让她推脱,笑着说到:“宝剑赠英雄,玉镯赠美人,你看你带着这么漂亮,就知道我没送错了!”
周向晨这时也在跟小曦玩的百忙之中抽空出来说了一句,“林箫你就收下吧,我妈镯子多的是!”
小曦懵懵懂懂地抬起头,顺着小哥哥的话音看过来,也说了一句,“姐姐,你带着这个镯子好漂亮!”
周向阳笑着点点头,“是啊,林箫,这个镯子挺适合你的,家母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倒是周父微愣了一下,他是知道这个镯子的价值的,这镯子是周母新得的,他有一个爱玩玉石的朋友,当时赌石赌出了这块极品料子,知道周母喜欢镯子便留了下来。
当时他从那朋友手里收就花了几百万,更别提这镯子放到市面上会价值几何!周母是极喜欢这个镯子的。
不过周父发愣也就是片刻,再贵也不过是个镯子而已,如何跟他的小曦相比,再说他看林箫这个小姑娘也是挺顺眼的,遂也说到:“孩子你就收下吧,我们也不知如何感谢你,难得这个镯子你带着还挺好看,你要是推脱了我们就不知送什么好了。”
林箫这个一直生活在普通世界的小市民如何想得到一个套在手上的破圈价格那么凶残!她以为再贵也不过几万块,害怕推脱掉这个镯子,像周父说的那样,再送什么其他东西没完没了更是麻烦,遂也就接收了下来。
不过这个镯子真心挺好看的,而且带着很舒服,有点像……像凉流带给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