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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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梓唯真的换了新车,银灰色的凯迪拉克就停在图书馆门外。
闻书遥正襟危坐在副驾驶上,每当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地与单梓唯坐在一起,她就有点不适应,觉得车内的空间都显得逼仄狭小。
单梓唯发动车子,突然腾出手,握住她的左手,闻书遥立刻感到一阵温暖。
这一次,她没来得及甩开他。
单梓唯握紧她的手,神态自然地说:“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一年四季手脚冰凉,不愧是冷血动物。”
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
两个人交往的时候,单梓唯总是一脸嫌恶地抱怨闻书遥的手脚好像腊月寒冰,尤其是冬天,把他身上好不容易积存的热乎气全吸走了。可每次说完,还是心甘情愿地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掌心里。他的手很白净,却又很有力量,被他握住会让人感到心安神定。
闻书遥害怕自己就此沦陷,连忙将手抽回来,“这位同学,请你自重,不要在公众场合流露出禽气。”
单梓唯横了她一眼,便开始专心致志地开车。
“你想吃什么?”他随意地问。
“什么都可以。”她随意地回答。
“以前问你吃什么,你就这副德行,天下好像就没有随便这家餐厅。”
“单梓唯,和你一起吃饭才是件麻烦事。你不吃芹菜不吃胡萝卜不吃羊肉,遇到香菜还要矫情地挑出来,你能长这么高还没有饿死简直就是奇迹。”闻书遥反唇相讥,“你说说,有你喜欢吃的食物吗?”
“怎么没有?”单梓唯笑得混账,“我爱吃豆腐。”
“是啊是啊,全校最香滑酥软的豆腐都站在你寝室楼底下等着你吃,我怕你被豆腐撑死。”
单梓唯露出得意的笑容,他觉得闻书遥好像是在吃醋。
“闻书遥你每次和我说话都像吃了炸弹,非要妙语连珠,字字珠玑才行吗,你们学文的都这么伶牙俐齿?”
“比不上你这位大艺术家,恃色行凶。”
上次离开酒吧的时候,榴莲酥和闻书遥笑得色气十足,再三追问她和单梓唯是什么关系。她说能让闻书遥这张千年面瘫脸喜怒形于色,必有奸|情。闻书遥没有回答,只留给榴莲酥一个让她浮想联翩的怪笑。
榴莲酥当时一拍桌子,“我知道了,情敌,你初中的时候和他喜欢同一个男生吧?”闻书遥鄙视了她一眼,便再没理她。
一路上,单梓唯的电话响个没完没了。每次他接起来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温情若水,甜言蜜语信手捏来,“好的好的,明天下午三点见面,我等你。”
刚开始闻书遥不以为然,可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单梓唯和所有女生约定的时间都是明天下午三点,只是地点各有千秋罢了。他这是演哪出,分|身术?
“你明天下午到底要去哪里?”
单梓唯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和毕赢约好,要陪她去电视台视镜。”
“那你为什么还要答应其她女生?”
“她们等久了就会知道我爽约,下次便不会再来找我了,不过也难说。”单梓唯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眉毛一挑,“所以明天见到毕赢后我就关机。”
他那种“我真是聪明,快来夸我”的不要脸姿态让闻书遥的心里猛然一沉。
她可以想到那些女孩子失望挫败的灰暗神情,而毕赢就好像击败所有雌性,在与种群雄性首领的角逐中得以胜出一般,她在单梓唯心里是占有一席之地的人,至少是现在。闻书遥这才忆起,毕赢此刻才是单梓唯的后补备胎女友一号,而她自己连个排位都没有。
闻书遥觉得没趣,便不再说话了。车内安静,道边的景致更安静。
单梓唯顺手扭开音乐,陈慧娴的《人生何处不相逢》响起来。
“你我在重逢的那一刻,顷刻各在一方。缘分随风飘荡,缘尽此生也守望……某月某日也许可再跟你共聚重拾往事,无奈重逢那天存在永远,他方的晚空更是遥远……”
闻书遥默默地听着,这首歌结束以后又是叶倩文,汤宝如,关淑怡,梅艳芳……单梓唯车里的音乐居然全都是八十年代的香港经典金曲。
闻书遥从初中起就喜欢听怀旧的粤语老歌,以前常被单梓唯嘲笑是守旧派的老古董。同学们喜欢周杰伦孙燕姿,迷上羽泉she,只有她还在听谭咏麟许冠杰。她就是喜欢粤语歌里面那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悠远和愁绪,音乐声一响起,就有了旧时光的味道。
她想她应该是个喜欢怀旧的人,即便还正当风华。
一路上,两人都不再说什么,而是各怀心事地听着音乐。当然,这只是闻书遥的错觉,因为单梓唯在习惯性的神游太空,他能把车开稳就已经不错了。
单梓唯又接了个电话,面向她说:“真是不好意思,闻书遥,看来我们这顿饭是吃不成了,我有点事。”
“那你放我下车好了。”
“不用,我带你去个地方。”单梓唯扬起嘴角,露出神秘的笑意。
闻书遥感到自己是上了贼船。
车子停下的时候,闻书遥就被悬挂于头顶的巨大霓虹灯门牌吸引住了。“天使禁猎区”五个大字在夜色的迷离下闪烁着蛊惑人心的光芒,妖娆如火。
闻书遥转头望向单梓唯,对方会意地冲她点点头。
他说:“这家男公关酒吧是我开的,你以前不是常说我笑起来像个牛郎吗?现在我当上牛郎们的老大了,不过我本人可不出台。”
闻书遥一时间不能消化他的话,这信息含量有点大。
初二那年,闻书遥狂迷由贵香织里的漫画《天使禁猎区》,翻来覆去地看,台词都能倒背如流。一写作文就七宗罪和四大天使,看得老师如坠云雾,傻傻不知道她写的所为何物。
可是这套她如视珍宝的漫画书却放在书包里面不翼而飞,怎么都找不到。单梓唯看到闻书遥闷闷不乐,就托父亲的朋友在台湾给她带回一整套台版文库版,相对比之前丢失的廉价合订本,简直就是正品与盗版间最直接的差异对比。
闻书遥乐的心花怒放,单梓唯以前送她什么她都不要,项链衣服视若无物,可却为了一套漫画将他顶礼膜拜。单梓唯瞬间觉得自己真的要对闻书遥再好点,她这种二次元晚期患者基本也是无药可救了。
而五年以后,单梓唯在本城最繁华的红灯区地带开了一间名为“天使禁猎区”的牛郎吧,闻书遥真的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喜欢的,她迷恋的,原来他都记得。
走进酒吧内,闻书遥感觉自己真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看什么都新鲜。虽然她和榴莲酥这一年纵横城内夜店,自认为也算见识过些场面,可是来到这里,方知人外有人,景外有景。
金碧辉煌的欧洲古典皇家厅堂,娇艳欲滴的各色鲜花,高筑的香槟塔仿佛静止的流水波光滟澜,这里所有的酒五万元起价,单是小坐就要消费十几万,出入的女客人都是城中名媛富商。
闻书遥看到店内高挂排名前十位的王牌男公关照片,用的都是花名,拓哉,智久,松润……全是当红日本男艺人的名字。想来也是,说到男色文化,放眼全球,大和民族首屈一指,牛郎这个字都是从他们那里流传过来的。
闻书遥好像来到了一个妖孽横行,百魅丛生的世外桃源,酒池肉林销金窝。这里的男人个个花枝招展,画着精致绝伦的眼线,穿着色彩缤纷的衬衫和西服,他们彬彬有礼,善解人意,酒量如海,谈吐温柔。
闻书遥猜想榴莲酥应该是没来过这里,要不然她一定流连忘返,抓着两牛郎让他们搞基。
闻书遥像个乡下来的土包子一样跟在单梓唯身后,以防被来回穿梭的女土豪和女土匪们闪瞎钛合金眼。
而单梓唯自从踏入吧内就像变了人似的,那副优雅从容的姿态让他看上去是一位成功气盛的青年才俊企业家,当然也可以是一位风骚妖娆的男老鸨,他一登场,众牛郎就黯然失色。
大家称呼他为“梓唯哥”,都是恭敬尊重的笑脸,声音还带着谄媚和娇嗔。
单梓唯把闻书遥带到吧台,便去处理事务了。
室内极温暖,光线也柔和。单梓唯脱掉外套,只穿着里面的黑色背心,健硕的臂膀便刺入闻书遥的视网膜,而他右臂上的纹身更是刺进她的心里。那是闻书遥三个字的英文缩写。
闻书遥右臂的某一处忽然开始火辣辣地疼痛,她知道只是精神作用。那个同样已经纹了五年的刺青,怎么可能还会疼呢?她当年纹的是szw,单梓唯。
那年他们就像着了魔,双双把头发染成金色,穿了耳洞,在夜场里面招摇过市,横行霸道。他们把对方的名字刺在胳膊上,模仿着闻书遥喜欢的好莱坞明星约翰尼德普。
只可惜从一开始,她就学错了人,德普年轻时最刻骨铭心的那段爱情是以失败告终的,以至于他要将纹身从“aforever(永远的赖德)”改成“winoforever(永远的酒鬼)”。
闻书遥想单梓唯之所以没洗掉自己的名字,也许只是因为他怕疼。
单梓唯真的换了新车,银灰色的凯迪拉克就停在图书馆门外。
闻书遥正襟危坐在副驾驶上,每当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地与单梓唯坐在一起,她就有点不适应,觉得车内的空间都显得逼仄狭小。
单梓唯发动车子,突然腾出手,握住她的左手,闻书遥立刻感到一阵温暖。
这一次,她没来得及甩开他。
单梓唯握紧她的手,神态自然地说:“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一年四季手脚冰凉,不愧是冷血动物。”
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
两个人交往的时候,单梓唯总是一脸嫌恶地抱怨闻书遥的手脚好像腊月寒冰,尤其是冬天,把他身上好不容易积存的热乎气全吸走了。可每次说完,还是心甘情愿地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掌心里。他的手很白净,却又很有力量,被他握住会让人感到心安神定。
闻书遥害怕自己就此沦陷,连忙将手抽回来,“这位同学,请你自重,不要在公众场合流露出禽气。”
单梓唯横了她一眼,便开始专心致志地开车。
“你想吃什么?”他随意地问。
“什么都可以。”她随意地回答。
“以前问你吃什么,你就这副德行,天下好像就没有随便这家餐厅。”
“单梓唯,和你一起吃饭才是件麻烦事。你不吃芹菜不吃胡萝卜不吃羊肉,遇到香菜还要矫情地挑出来,你能长这么高还没有饿死简直就是奇迹。”闻书遥反唇相讥,“你说说,有你喜欢吃的食物吗?”
“怎么没有?”单梓唯笑得混账,“我爱吃豆腐。”
“是啊是啊,全校最香滑酥软的豆腐都站在你寝室楼底下等着你吃,我怕你被豆腐撑死。”
单梓唯露出得意的笑容,他觉得闻书遥好像是在吃醋。
“闻书遥你每次和我说话都像吃了炸弹,非要妙语连珠,字字珠玑才行吗,你们学文的都这么伶牙俐齿?”
“比不上你这位大艺术家,恃色行凶。”
上次离开酒吧的时候,榴莲酥和闻书遥笑得色气十足,再三追问她和单梓唯是什么关系。她说能让闻书遥这张千年面瘫脸喜怒形于色,必有奸|情。闻书遥没有回答,只留给榴莲酥一个让她浮想联翩的怪笑。
榴莲酥当时一拍桌子,“我知道了,情敌,你初中的时候和他喜欢同一个男生吧?”闻书遥鄙视了她一眼,便再没理她。
一路上,单梓唯的电话响个没完没了。每次他接起来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温情若水,甜言蜜语信手捏来,“好的好的,明天下午三点见面,我等你。”
刚开始闻书遥不以为然,可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单梓唯和所有女生约定的时间都是明天下午三点,只是地点各有千秋罢了。他这是演哪出,分|身术?
“你明天下午到底要去哪里?”
单梓唯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和毕赢约好,要陪她去电视台视镜。”
“那你为什么还要答应其她女生?”
“她们等久了就会知道我爽约,下次便不会再来找我了,不过也难说。”单梓唯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眉毛一挑,“所以明天见到毕赢后我就关机。”
他那种“我真是聪明,快来夸我”的不要脸姿态让闻书遥的心里猛然一沉。
她可以想到那些女孩子失望挫败的灰暗神情,而毕赢就好像击败所有雌性,在与种群雄性首领的角逐中得以胜出一般,她在单梓唯心里是占有一席之地的人,至少是现在。闻书遥这才忆起,毕赢此刻才是单梓唯的后补备胎女友一号,而她自己连个排位都没有。
闻书遥觉得没趣,便不再说话了。车内安静,道边的景致更安静。
单梓唯顺手扭开音乐,陈慧娴的《人生何处不相逢》响起来。
“你我在重逢的那一刻,顷刻各在一方。缘分随风飘荡,缘尽此生也守望……某月某日也许可再跟你共聚重拾往事,无奈重逢那天存在永远,他方的晚空更是遥远……”
闻书遥默默地听着,这首歌结束以后又是叶倩文,汤宝如,关淑怡,梅艳芳……单梓唯车里的音乐居然全都是八十年代的香港经典金曲。
闻书遥从初中起就喜欢听怀旧的粤语老歌,以前常被单梓唯嘲笑是守旧派的老古董。同学们喜欢周杰伦孙燕姿,迷上羽泉she,只有她还在听谭咏麟许冠杰。她就是喜欢粤语歌里面那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悠远和愁绪,音乐声一响起,就有了旧时光的味道。
她想她应该是个喜欢怀旧的人,即便还正当风华。
一路上,两人都不再说什么,而是各怀心事地听着音乐。当然,这只是闻书遥的错觉,因为单梓唯在习惯性的神游太空,他能把车开稳就已经不错了。
单梓唯又接了个电话,面向她说:“真是不好意思,闻书遥,看来我们这顿饭是吃不成了,我有点事。”
“那你放我下车好了。”
“不用,我带你去个地方。”单梓唯扬起嘴角,露出神秘的笑意。
闻书遥感到自己是上了贼船。
车子停下的时候,闻书遥就被悬挂于头顶的巨大霓虹灯门牌吸引住了。“天使禁猎区”五个大字在夜色的迷离下闪烁着蛊惑人心的光芒,妖娆如火。
闻书遥转头望向单梓唯,对方会意地冲她点点头。
他说:“这家男公关酒吧是我开的,你以前不是常说我笑起来像个牛郎吗?现在我当上牛郎们的老大了,不过我本人可不出台。”
闻书遥一时间不能消化他的话,这信息含量有点大。
初二那年,闻书遥狂迷由贵香织里的漫画《天使禁猎区》,翻来覆去地看,台词都能倒背如流。一写作文就七宗罪和四大天使,看得老师如坠云雾,傻傻不知道她写的所为何物。
可是这套她如视珍宝的漫画书却放在书包里面不翼而飞,怎么都找不到。单梓唯看到闻书遥闷闷不乐,就托父亲的朋友在台湾给她带回一整套台版文库版,相对比之前丢失的廉价合订本,简直就是正品与盗版间最直接的差异对比。
闻书遥乐的心花怒放,单梓唯以前送她什么她都不要,项链衣服视若无物,可却为了一套漫画将他顶礼膜拜。单梓唯瞬间觉得自己真的要对闻书遥再好点,她这种二次元晚期患者基本也是无药可救了。
而五年以后,单梓唯在本城最繁华的红灯区地带开了一间名为“天使禁猎区”的牛郎吧,闻书遥真的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喜欢的,她迷恋的,原来他都记得。
走进酒吧内,闻书遥感觉自己真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看什么都新鲜。虽然她和榴莲酥这一年纵横城内夜店,自认为也算见识过些场面,可是来到这里,方知人外有人,景外有景。
金碧辉煌的欧洲古典皇家厅堂,娇艳欲滴的各色鲜花,高筑的香槟塔仿佛静止的流水波光滟澜,这里所有的酒五万元起价,单是小坐就要消费十几万,出入的女客人都是城中名媛富商。
闻书遥看到店内高挂排名前十位的王牌男公关照片,用的都是花名,拓哉,智久,松润……全是当红日本男艺人的名字。想来也是,说到男色文化,放眼全球,大和民族首屈一指,牛郎这个字都是从他们那里流传过来的。
闻书遥好像来到了一个妖孽横行,百魅丛生的世外桃源,酒池肉林销金窝。这里的男人个个花枝招展,画着精致绝伦的眼线,穿着色彩缤纷的衬衫和西服,他们彬彬有礼,善解人意,酒量如海,谈吐温柔。
闻书遥猜想榴莲酥应该是没来过这里,要不然她一定流连忘返,抓着两牛郎让他们搞基。
闻书遥像个乡下来的土包子一样跟在单梓唯身后,以防被来回穿梭的女土豪和女土匪们闪瞎钛合金眼。
而单梓唯自从踏入吧内就像变了人似的,那副优雅从容的姿态让他看上去是一位成功气盛的青年才俊企业家,当然也可以是一位风骚妖娆的男老鸨,他一登场,众牛郎就黯然失色。
大家称呼他为“梓唯哥”,都是恭敬尊重的笑脸,声音还带着谄媚和娇嗔。
单梓唯把闻书遥带到吧台,便去处理事务了。
室内极温暖,光线也柔和。单梓唯脱掉外套,只穿着里面的黑色背心,健硕的臂膀便刺入闻书遥的视网膜,而他右臂上的纹身更是刺进她的心里。那是闻书遥三个字的英文缩写。
闻书遥右臂的某一处忽然开始火辣辣地疼痛,她知道只是精神作用。那个同样已经纹了五年的刺青,怎么可能还会疼呢?她当年纹的是szw,单梓唯。
那年他们就像着了魔,双双把头发染成金色,穿了耳洞,在夜场里面招摇过市,横行霸道。他们把对方的名字刺在胳膊上,模仿着闻书遥喜欢的好莱坞明星约翰尼德普。
只可惜从一开始,她就学错了人,德普年轻时最刻骨铭心的那段爱情是以失败告终的,以至于他要将纹身从“aforever(永远的赖德)”改成“winoforever(永远的酒鬼)”。
闻书遥想单梓唯之所以没洗掉自己的名字,也许只是因为他怕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