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长路漫漫,盼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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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往西不过七八里的路程,便到了一个极深极长的峡谷,峡谷两侧的断崖异常平整,传闻这条峡谷是一个大修曾一剑将整座山一分为二。
关于这个传闻,龙不输却半点不信,因为此处连一丝残留的剑意都没有,若真是远古时期的大修所致,一定会留下点什么蛛丝马迹,尤其是那些杀伐决断的剑修,那么他也必然会有所察觉。
烈日炎炎似火烧,峡谷里却甚为清冷,两侧的树木枝繁叶茂。
暮春已过,时至立夏。
此刻,龙不输正架着一辆颇为华丽的马车正平稳的行驶在峡谷之中。
“鞋底沟,怎么起这个名字?”
身旁的少女忽然发问,又是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龙不输却也总能耐着性子回答,他抬起脚,脚心又弯向自己,呵呵笑道:“你不觉得它确实像个鞋底吗?”
月老赢斜瞥了一眼车外,索性拨开马车的帘子,身形直接腾空而起,站在山巅之上,啃着拇指指甲左右看了又看,然后又回到马车上,大惊小怪道:“你还别说,确实挺像的啊。”
龙不输一边驾驶着马车,一边望着天空暗暗腹诽,“废话,废话,怎么可能不像,不然能起这个名字嘛!”龙不输长长舒了一口气,心平气和道:“原来从上面看才像哦?我说怎么走了这半天也没觉得像啊,那我也去看看吧?”
月老赢摆摆手道:“不用了,也没什么好看的,我看了就等于你看了,还是赶路要紧,你走了谁赶马车?再说这马车可是你要坐的,要不然这么一会儿功夫,我们早就到了徽州城了。”
龙不输陪笑道:“老是腾云的话,其实我觉得吧,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像现在这样,一边坐着马车,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边聊聊天,说不定还能碰上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至于太无聊不是?”
月老赢斜瞥了龙不输一眼,不乐意的道:“你是嫌命长,本姑娘可是还没活够呢,也不知道你一天在想什么,尽爱做些凡人的事,凡人的事难道还不够麻烦的吗?我要是有一天变成凡人啊,我还不如死了的好。”
不等龙不输接话,月老赢左右环顾一周,然后立马开始埋怨道:“就这也叫风景?还不如去昆仑山那边的瑶池仙境呢,最差也该有泰山,华山那样的景儿才叫风景嘛。”
龙不输啧啧道:“我说你这又是耍的哪门子脾气,咱们不是说好慢慢的走嘛,你急什么?你要再这样,赶明儿开始,每天早上去一趟昆仑山,然后中午去泰山,下午去华山,索性把这三个地方都转上一转,看看到底有没有你说得那么好。”
月老赢登时来了脾气,吼道:“那也比在这强,不光慢悠悠的,而且还要帮你照顾这小子,我们两个神使照顾一个立三境的晚辈,说出去指不定别人怎么议论我们呢。”
说到这里,月老赢语气渐弱,又转身进了马车,叹道:“算了算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人知道咱们了,就像你说的,老娘也学凡人的样子活着就是了,不过咱们事先说好,等进了徽州城,咱们各玩各的,谁也别管着谁,还有啊,到了徽州城后,咱们都换一副样貌,省的被人给认出来,到时候玩也玩不尽兴,咦,我去睡会儿,烦死了。”
龙不输侧过头,“那你看好他啊。”
月老赢气得牙根有些痒痒,不耐烦的道:“啰嗦。”
龙不输笑着摇摇头,然后目不转睛的面朝前方,手里的鞭子抽得愈发用力,马儿吃痛,一声嘶鸣后,马蹄迈得愈发迅速,马车在峡谷中疾驰起来,龙不输的心却里开始五味杂陈,因为月老赢说得不错,以前顶着神之使者的身份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见什么人都会被无比的尊敬,想不被人知道都难,可是,现如今所有的神都早已身归混沌,虽然只是过去了短短的几千年而已,“神之使者”这个曾经让人望而生畏的称呼却已经鲜为人知了,就像知道他龙不输,知道月老赢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但事实上,哪怕是强如他们这样的修士也有虚荣心,从以前的天下谁人不识君到现在的默默无闻之辈,在后来的文人看来,不失为一种悲哀,但他们也尝试着站在人性的角度去看待此类事情,又觉得再正常不过,毕竟让这些曾经的神之使者真正做到心如止水实在太难太难。
荣耀二字,谁能轻易做到说放下便放下?
龙不输忽然想起刚从无尽深渊回到人间的时候,他的第一映像仅仅只有物是人非,仿佛大梦初醒,已是沧海桑田。后来他又用了近百年的岁月才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方式,这种无限接近凡人的生活方式,他越来越觉得越普通的生活才越像活着,每当夜幕降临,他却很难不去回忆以前受万人敬仰的时光,他也只能狠狠地抽自己的脸,强迫自己不去想起,直到现在他已经很少去回忆从前了。
活得越久,越念旧,龙不输不得不承认。
而月老赢却从不这么想,她喜欢这万千世界,也喜欢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从来不会不自量力,但她往注太重结果,可她又只想看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然就好久也不会开心。就比如这一次,她知道以龙不输的手段,完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医治好夏樊,然后便可以不用把这个拖油瓶留在身边,但龙不输偏偏不这么做。
又比如像木一平这样的人早已经违背了神之使者的初衷与原则,他们大可以将木一平挫骨扬灰,可龙不输也不愿意这么做,具体什么缘由龙不输也不告诉她,只说一句“顺其自然。”
月老赢对此嗤之以鼻,但又无可奈何,她刚拨开帘子便看到马车内安然沉睡的少年,目光逐渐冰冷。
峡谷间只剩一阵疾步的马蹄声掠过。
马是普通的马,拉着车日行不过百里。
三天后的傍晚,马车已安稳的停在一处林间,毕竟赶车的人可以不休息,但马已经开始吃不消了。
微风拂过,沁人心脾,林间的风很是纯粹,没有半点风沙。
棕色皮毛的马儿正悠闲的吃着树下的草,少年在马车里却鼾声如雷,此起彼伏。但马绝不会嫌弃坐马车的人,就好像狗绝不会嫌弃自己的主人一样。
不远处,一对中年模样的夫妻挽手走在一起,大步朝前,只不过离马车越来越远。
男人相貌极其普通,穿着更是和乡村农夫所差无几,而女人却容貌秀丽,肤若凝脂,显得这对夫妻很不相称。
女人忽然止步,转过头问道:“咱们把他放在那儿没问题吗?”
男人愣了愣,道:“拜托,是你不愿意,我才把他放在那儿的好吗?”
女人有些尴尬,但立刻又找到抱怨的话,清了清嗓子后,道:“三天了,老娘实在受不了了。”
男人整天听女人抱怨却又无可奈何,哪怕有时候气得牙痒痒也只能反驳一两句,不过他现在学聪明了,每当听到女人又开始抱怨,就赶紧闭口不言,索性就由着她,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只要自己不搭话,那耳朵很快就可以落得一个清净。
果然,女人自顾自的说了好大一会儿,斜瞥了正吹着口哨望着晚霞的男人一眼,哼了一声后,头也不回的朝前而去。
男人并没有急着追上去,而是回过头,看了一眼马车,沉吟道:“长路漫漫,盼君珍重。”随后紧跟上女人的步伐。
月老赢既然不愿意再继续照顾夏樊,龙不输知晓其中缘由,所以没有劝,也没有哄,他知道月老赢能帮他三天已是尽了全力,毕竟,一来是二者身份上的差距,二来月老赢确实不喜欢照顾别人,她呢只适合被别人照顾,因为曾经的月大人在世时,便将月老赢当做亲生女儿看待,所谓穷养儿富养女,差不多说的就是龙不输与月老赢曾经所受的待遇,这第三,夏樊所受的大多是皮外伤,虽然有几处刀伤深可见骨,但作为立三境的修士,愈合能力已显著提高,仅仅三天,伤口已恢复的已经七七八八,只是照目前来看,夏樊之所以昏迷不醒,主要还是失血太多,必需再好好修养几日。至于之前跟夏樊打赌一事,龙不输当然是赢了,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把夏樊身上所有的灵玉搜刮得一干二净。
二人将模样稍微做了下改变,其目的便是他们要以不同的身份去做相同的事,而且不止是这一次,以前也是如此,因为既然是去赌场,那么打扮的一定要越不起眼越好,否则极有可能会被东家”特别对待”。只不过月老赢一向爱惜自己的美貌,按她的话说,“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很丑了好吗?”
龙不输倒不是很在意,反正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觉得很可爱。
龙不输略微算了算,此处离徽州城不过三百余里,若是腾云的话,片刻便能到达,若是徒步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天。所以他将马车留给了夏樊,不过夏樊什么时候醒,那就让老天去决定,该做的不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自从出了李家村他就一直在想这件事,救夏樊不仅仅是自己善心大发,而是既然木一平可以利用他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
他虽然叫龙不输,但他其实也怕输,尤其是现在,他不否认,确实是因为在意身边的人才让他不得不重新打算未来。
李家村往西不过七八里的路程,便到了一个极深极长的峡谷,峡谷两侧的断崖异常平整,传闻这条峡谷是一个大修曾一剑将整座山一分为二。
关于这个传闻,龙不输却半点不信,因为此处连一丝残留的剑意都没有,若真是远古时期的大修所致,一定会留下点什么蛛丝马迹,尤其是那些杀伐决断的剑修,那么他也必然会有所察觉。
烈日炎炎似火烧,峡谷里却甚为清冷,两侧的树木枝繁叶茂。
暮春已过,时至立夏。
此刻,龙不输正架着一辆颇为华丽的马车正平稳的行驶在峡谷之中。
“鞋底沟,怎么起这个名字?”
身旁的少女忽然发问,又是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龙不输却也总能耐着性子回答,他抬起脚,脚心又弯向自己,呵呵笑道:“你不觉得它确实像个鞋底吗?”
月老赢斜瞥了一眼车外,索性拨开马车的帘子,身形直接腾空而起,站在山巅之上,啃着拇指指甲左右看了又看,然后又回到马车上,大惊小怪道:“你还别说,确实挺像的啊。”
龙不输一边驾驶着马车,一边望着天空暗暗腹诽,“废话,废话,怎么可能不像,不然能起这个名字嘛!”龙不输长长舒了一口气,心平气和道:“原来从上面看才像哦?我说怎么走了这半天也没觉得像啊,那我也去看看吧?”
月老赢摆摆手道:“不用了,也没什么好看的,我看了就等于你看了,还是赶路要紧,你走了谁赶马车?再说这马车可是你要坐的,要不然这么一会儿功夫,我们早就到了徽州城了。”
龙不输陪笑道:“老是腾云的话,其实我觉得吧,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像现在这样,一边坐着马车,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边聊聊天,说不定还能碰上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至于太无聊不是?”
月老赢斜瞥了龙不输一眼,不乐意的道:“你是嫌命长,本姑娘可是还没活够呢,也不知道你一天在想什么,尽爱做些凡人的事,凡人的事难道还不够麻烦的吗?我要是有一天变成凡人啊,我还不如死了的好。”
不等龙不输接话,月老赢左右环顾一周,然后立马开始埋怨道:“就这也叫风景?还不如去昆仑山那边的瑶池仙境呢,最差也该有泰山,华山那样的景儿才叫风景嘛。”
龙不输啧啧道:“我说你这又是耍的哪门子脾气,咱们不是说好慢慢的走嘛,你急什么?你要再这样,赶明儿开始,每天早上去一趟昆仑山,然后中午去泰山,下午去华山,索性把这三个地方都转上一转,看看到底有没有你说得那么好。”
月老赢登时来了脾气,吼道:“那也比在这强,不光慢悠悠的,而且还要帮你照顾这小子,我们两个神使照顾一个立三境的晚辈,说出去指不定别人怎么议论我们呢。”
说到这里,月老赢语气渐弱,又转身进了马车,叹道:“算了算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人知道咱们了,就像你说的,老娘也学凡人的样子活着就是了,不过咱们事先说好,等进了徽州城,咱们各玩各的,谁也别管着谁,还有啊,到了徽州城后,咱们都换一副样貌,省的被人给认出来,到时候玩也玩不尽兴,咦,我去睡会儿,烦死了。”
龙不输侧过头,“那你看好他啊。”
月老赢气得牙根有些痒痒,不耐烦的道:“啰嗦。”
龙不输笑着摇摇头,然后目不转睛的面朝前方,手里的鞭子抽得愈发用力,马儿吃痛,一声嘶鸣后,马蹄迈得愈发迅速,马车在峡谷中疾驰起来,龙不输的心却里开始五味杂陈,因为月老赢说得不错,以前顶着神之使者的身份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见什么人都会被无比的尊敬,想不被人知道都难,可是,现如今所有的神都早已身归混沌,虽然只是过去了短短的几千年而已,“神之使者”这个曾经让人望而生畏的称呼却已经鲜为人知了,就像知道他龙不输,知道月老赢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但事实上,哪怕是强如他们这样的修士也有虚荣心,从以前的天下谁人不识君到现在的默默无闻之辈,在后来的文人看来,不失为一种悲哀,但他们也尝试着站在人性的角度去看待此类事情,又觉得再正常不过,毕竟让这些曾经的神之使者真正做到心如止水实在太难太难。
荣耀二字,谁能轻易做到说放下便放下?
龙不输忽然想起刚从无尽深渊回到人间的时候,他的第一映像仅仅只有物是人非,仿佛大梦初醒,已是沧海桑田。后来他又用了近百年的岁月才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方式,这种无限接近凡人的生活方式,他越来越觉得越普通的生活才越像活着,每当夜幕降临,他却很难不去回忆以前受万人敬仰的时光,他也只能狠狠地抽自己的脸,强迫自己不去想起,直到现在他已经很少去回忆从前了。
活得越久,越念旧,龙不输不得不承认。
而月老赢却从不这么想,她喜欢这万千世界,也喜欢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从来不会不自量力,但她往注太重结果,可她又只想看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然就好久也不会开心。就比如这一次,她知道以龙不输的手段,完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医治好夏樊,然后便可以不用把这个拖油瓶留在身边,但龙不输偏偏不这么做。
又比如像木一平这样的人早已经违背了神之使者的初衷与原则,他们大可以将木一平挫骨扬灰,可龙不输也不愿意这么做,具体什么缘由龙不输也不告诉她,只说一句“顺其自然。”
月老赢对此嗤之以鼻,但又无可奈何,她刚拨开帘子便看到马车内安然沉睡的少年,目光逐渐冰冷。
峡谷间只剩一阵疾步的马蹄声掠过。
马是普通的马,拉着车日行不过百里。
三天后的傍晚,马车已安稳的停在一处林间,毕竟赶车的人可以不休息,但马已经开始吃不消了。
微风拂过,沁人心脾,林间的风很是纯粹,没有半点风沙。
棕色皮毛的马儿正悠闲的吃着树下的草,少年在马车里却鼾声如雷,此起彼伏。但马绝不会嫌弃坐马车的人,就好像狗绝不会嫌弃自己的主人一样。
不远处,一对中年模样的夫妻挽手走在一起,大步朝前,只不过离马车越来越远。
男人相貌极其普通,穿着更是和乡村农夫所差无几,而女人却容貌秀丽,肤若凝脂,显得这对夫妻很不相称。
女人忽然止步,转过头问道:“咱们把他放在那儿没问题吗?”
男人愣了愣,道:“拜托,是你不愿意,我才把他放在那儿的好吗?”
女人有些尴尬,但立刻又找到抱怨的话,清了清嗓子后,道:“三天了,老娘实在受不了了。”
男人整天听女人抱怨却又无可奈何,哪怕有时候气得牙痒痒也只能反驳一两句,不过他现在学聪明了,每当听到女人又开始抱怨,就赶紧闭口不言,索性就由着她,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只要自己不搭话,那耳朵很快就可以落得一个清净。
果然,女人自顾自的说了好大一会儿,斜瞥了正吹着口哨望着晚霞的男人一眼,哼了一声后,头也不回的朝前而去。
男人并没有急着追上去,而是回过头,看了一眼马车,沉吟道:“长路漫漫,盼君珍重。”随后紧跟上女人的步伐。
月老赢既然不愿意再继续照顾夏樊,龙不输知晓其中缘由,所以没有劝,也没有哄,他知道月老赢能帮他三天已是尽了全力,毕竟,一来是二者身份上的差距,二来月老赢确实不喜欢照顾别人,她呢只适合被别人照顾,因为曾经的月大人在世时,便将月老赢当做亲生女儿看待,所谓穷养儿富养女,差不多说的就是龙不输与月老赢曾经所受的待遇,这第三,夏樊所受的大多是皮外伤,虽然有几处刀伤深可见骨,但作为立三境的修士,愈合能力已显著提高,仅仅三天,伤口已恢复的已经七七八八,只是照目前来看,夏樊之所以昏迷不醒,主要还是失血太多,必需再好好修养几日。至于之前跟夏樊打赌一事,龙不输当然是赢了,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把夏樊身上所有的灵玉搜刮得一干二净。
二人将模样稍微做了下改变,其目的便是他们要以不同的身份去做相同的事,而且不止是这一次,以前也是如此,因为既然是去赌场,那么打扮的一定要越不起眼越好,否则极有可能会被东家”特别对待”。只不过月老赢一向爱惜自己的美貌,按她的话说,“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很丑了好吗?”
龙不输倒不是很在意,反正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觉得很可爱。
龙不输略微算了算,此处离徽州城不过三百余里,若是腾云的话,片刻便能到达,若是徒步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天。所以他将马车留给了夏樊,不过夏樊什么时候醒,那就让老天去决定,该做的不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自从出了李家村他就一直在想这件事,救夏樊不仅仅是自己善心大发,而是既然木一平可以利用他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
他虽然叫龙不输,但他其实也怕输,尤其是现在,他不否认,确实是因为在意身边的人才让他不得不重新打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