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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半阙诗

作者:小胖子在唱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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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日落西山,晚霞染红了西方的天空,李长谦坐在屋檐上,看着天空中的美景出神,街道上的马车多了起来,应该都是准备赶在宵禁前出城门。

    “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李长谦念叨着这句诗想起了前世,那是一个霓虹闪烁的都市,没有香木马车,没有龙衔宝盖。只有忙碌上下班的人群,潮流不息,为了生存奔波。

    李长谦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能完全放下紧绷的神经,好好欣赏景色了,在毒枭窝,他睡觉都不敢太深,生怕做梦说出些什么暴露身份。

    人生下来天生就是带着使命的,完成自我的使命,那身死也就无憾了。前世成为一名缉毒警,使命便是为人民服务,禁毒消毒。使命还未完成,就暴露了身份,遗憾而死。转世在大许,本以为可以平凡的过日子,被老道又给带入了维护世界和平的队伍。

    “这就是我的使命吧,前世没完成,轮回还是要继续。”看着美景,想着前世,他有了些许的困意。

    “大哥!大哥!”一声呼叫声从李府门口传来,李民顾还没踏进李府,嘴上就开始叫喊着大哥。

    婶婶听到儿子的声音,打开房门迎了上来。

    “二郎,你果真回来了!”婶婶惊喜的迎上前去,拉着儿子的手,上下打量:“还好,没瘦,怎么回来了,是身上银两不够了吗?”

    “娘,银两还是够的,这次回来是因为太子诗会。”李民顾左顾右盼,还是没有发现大哥的身影,开口问道:“娘,看见大哥了吗,他在府中吗?”

    婶婶开心的笑脸瞬间凝固,摆出一副生气的模样,酸溜溜的说道:“整天大哥大哥的,这还没进院门,就听到你喊大哥的声音,我这个当娘的还没那臭小子亲嘛。”

    李民顾嘿嘿一笑:“娘这说的哪里的话,我找大哥有事,你老是跟大哥过不去。你以后……”

    “平衍,我在这呢!”李长谦晋升攻城境之后,听力比以前好太多,站在屋檐上听着堂弟与婶婶的对话,并未打扰,可当听到李民顾马上要与婶婶说两人之间的矛盾时,赶紧出声制止。

    李民顾听到大哥的声音,对着婶婶说:“娘,我先找大哥问询一些事情,等到晚些我在与你说话。”然后不听婶婶的回答,转身朝着李长谦的方向跑去了。

    “大哥,你在屋顶作甚?”

    “赏景。”

    “行,我也上去陪大哥。”

    “旁边有梯子。”

    李长谦上屋顶是不需要梯子的,但是为了防止暴露身份,所以搬来了梯子放在旁边。李民顾顺着梯子爬上屋顶,坐在李长谦的旁边。

    “这有啥景色可看的。”

    “若是好久没看,你也会想念的吧。”李长谦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看向李民顾问道:“找我何事?”

    “诗啊,大哥,客栈的那首诗。”李民顾一边念叨着诗,一边夸赞:“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是道人来引笑,周情孔思正追寻。妙啊,太妙了,老师都做不出这等绝诗。”

    “不是我写的!”

    正在品味诗词的李民顾声音戛然而止,僵硬的扭过脖子看向李长谦问道:“你说什么?这首诗不是大哥所作,那是谁所作?”

    “是一个名叫王贞白的校书郎所作。”

    “校书郎?那是什么?”李民顾挠了挠头,像是听到了什么陌生的词汇。

    李长谦突然反应过来,大许是没有校书郎一职的,图书管理与典籍的编撰都是由翰林院负责。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李长谦拍拍堂弟的肩膀说道。

    “吃饭啦!”一声开心悦耳的叫声朝着房屋上的两人喊到,起云一身紫衣站在院中,手里拿着一根鸡腿,显得甚是开心。

    李民顾盯着俊美的少女,向李长谦问道:“这位是在客栈里陪在大哥身边的女子?”

    “这都能看出来?”

    “一身紫衣,很显眼的。”李民顾解释道,当时这位少女浑身泥土跟个小乞丐一样,他看不清脸庞,唯独记得这身紫衣,没想到打扮起来竟是如此靓丽。

    李长谦连忙催促:“走吧,下去吃饭。”他此刻十分感谢起云的解围,差点就露馅了,看样子还得多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构成啊。

    餐桌上,李伯颐也已经睡醒,穿着一身居家宽松的轻衫,看到起云的时候也是一脸惊讶,在得知她就是李长谦口中的那位朋友后,缓缓的点了点头。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吃饭了。”李民顾夹着一块瘦肉塞进口中问道。

    婶婶看了一眼埋头吃饭的起云,说道:“这姑娘嚷嚷着饿了,你大伯午膳也没吃,加上你今日回府,所以吃饭时间提前了些。”

    看着桌子上摆满了盘子,大大小小十盘菜,李民顾说道:“那也用不着做这么多菜呀,吃不完也浪费。”

    婶婶与李长谦对视一眼,默契的都没有说话,一起摇了摇头。

    李伯颐看着李民顾问道:“平衍,听说你回来是因为太子举办的诗会。”

    说起诗会,李民顾瞬间升起了兴致,说道:“每年在秋闱的前一个月,太子都会举办诗会,诗会持续两日,第一日是名家文人们的聚会,讨论今年新作诗词,同时也为第二日开个好头,第二日就是各大学院学子争相竞赛,比拼诗词。当然两日中所有人都会在场,第一日文人大家们讨论,学子旁听,第二日就是学子们赛诗,太子和他们点评。”

    他声音顿了顿继续说道:“以往,文人大家们是不作诗的,导致学子们也都没有谁愿意第一个开头,学子中有带头的之后,大家也都开始疯狂的作诗比赛,这样也导致了时间不够且诗词水平高低不同。所以从去年开始,太子举办的诗会就要求文人大家们开始作诗打头阵,这样诗会就有一个标准在那里,那些感觉自己作诗可以与之一较高下的便可登台作诗,这样既节约了时间,诗会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李长谦听完点了点头,不由的感叹了一声,太子不愧是太子,想的果然很周到。

    太子为何举办诗会,不得而知,但是大体能够猜到一些。一是太子喜爱诗词,举办诗会是为了搜寻好诗,陶冶修身。二是利用诗会进行交流,取得文人大家们的支持,为以后登基称帝做好人脉关系。第三是寻找下一批的有才之人,招揽到自己麾下,有利于自己的势力壮大。

    李民顾看了大哥一眼,缓缓说道:“大哥所做的诗,明日诗会必定会引起讨论,说不定能得太子赏识呢。”

    “诗?”婶婶停止夹菜的手,疑惑的问道。

    “大哥在客栈作了一首绝好的佳作。”李民顾点点头,称赞道。

    李伯颐也忍不住问了一句:“仔细说说。”

    于是李民顾就把昨日在客栈中偶遇李长谦和他所作的劝学惜时诗引起的讨论说了一遍。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婶婶听完后,冷不丁的念叨了这句说。

    李民顾看向婶婶,婶婶看向李长谦。

    李长谦尴尬的一笑:“这……吃饭吃饭。”

    “这也是大哥写的?”李民顾这次没有询问李长谦,而是径直看向婶婶。

    在婶婶的点头确认后,李民顾放下碗筷:“我就知道,那首诗就是大哥所作,还说什么王贞白写的,还是什么校书郎,我听都没听过。”

    李长谦感觉再解释下去只会越来越乱,就厚着脸皮承认下来:“是,这两首诗确实都是我写的。”

    “怎么只有半阙?另外的呢?”李民顾看向婶婶,婶婶摇头,他转而看向李长谦问道:“大哥,剩下的呢?”

    屋内陷入了一片寂静,惊讶的李伯颐,置身事外的婶婶和一脸求知欲望的堂弟。只有埋头苦吃的起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心只有眼前的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