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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莜笋

作者:小胖子在唱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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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州边境绿竹苍翠,遮天蔽日,形似绿篷朝天盖,不输诸葛武侯居。

    与其他州不同,齐州到处都是竹林,树木反而少,这也是气候所致,还有一个就是齐州气候适合莜笋的生长。

    镖队一行十八人坐于竹林之间休息。

    七月,是夏日来临的最好证明,难捱的暑气扑面,空气中都干燥不堪,若是长时间行走,马匹和人都会脱水虚脱。

    一路山野,朱崇明不敢大意,虽说李家打点了沿路的劫匪山寨,但是没人敢掉以轻心,毕竟上次险些灭队的遭遇还没过去一个月。

    终于是在官道之上看到了行人的身形,在得到李长谦的同意之后,这时朱崇明才敢命队伍在林间休息。

    坐在遮天的绿竹林间,镖队的众人才能感到一丝清凉之意,选定好休息的位置后,便纷纷掏出水袋喝水扯皮。

    走镖是不允许喝酒的,自古以来喝酒误事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众多力馆和镖局都是不允许押镖途中饮酒,以免误事。但众人都没怨言,因为走镖后,镖局会组织镖师饮酒作乐,到时候,喝的烂醉如泥都没问题。

    几位镖师说话间,不时的会将目光投向这位最近风头正盛的黑衣少年。

    “嘿,你们都知道最近发生的事吧,关于我们这位少馆主的事情。”

    “啧,自古英雄出少年,说的就是少馆主吧。”

    有一位眉目狰狞吓人,脸上两道交错疤痕的镖师说道:“什么事?我刚从央州回来,大睡了两日,对京城最近发生的事情并不了解,只是在回京的路上听到有些行人说些什么剿匪银、诗会、诗魁之类的话,貌似听到了少馆主的名字。”

    “诗魁说的就是少馆主。”

    “哦?仔细说说。”

    于是几人就将李长谦破获剿匪银案、救回宋府尹女儿和诗会即兴作诗的事情说给了狰狞吓人的汉子听。

    “竟有此事?”那汉子看向李长谦,眉目拧巴在一起,使得本就狰狞的脸更为瘆人。

    他是知道李长谦的,虽然同样作为镖师,但是也是分等级的。李家力馆将镖师分为三类,分别为狼镖、虎镖以及龙镖。

    狼镖是低级镖师,他们押镖是不能出州走镖的,就在京城范围内走些小镖。

    虎镖是中级镖师,他们是负责京城内的一些贵重货物的押送和走些邻州的镖。

    龙镖是高级镖师,他们负责远一些的镖物护送,一般都是身强力壮、武艺高强、头脑还要聪慧的镖师。

    狰狞壮汉胡宝前就是龙镖,在力馆的镖局中地位极高,所以知道的内幕更多。

    与林成开、朱崇明一样,这些高级镖师都是李家的心腹,是可以被李养邀请至家中吃饭的级别。李养当时还未遇害的时候,胡宝前就去过李府。

    第一次见李长谦的时候,李长谦就在耍刀舞棍,他礼貌性的问了李长谦为何不读学堂书院,而选择有生命危险的武夫一路。

    这大少爷只是说了句:“读书苦,读书累,读书不如闯江湖。”

    后又见了几面,都从他口中得知了对书生的厌烦之情,不过武艺倒是增长了不少。

    这才一个月没见,转身变成诗魁了?这令胡宝前有些难以置信。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胡宝前一字一句的念叨着从其他镖师口中听来的这首诗。

    仙女下凡,睥睨戴红,听闻诗句中的辞藻,脑海中就能浮现出一个不可方物、无与伦比的美丽仙女。哪怕是自己这个从未进入学堂的粗鄙武夫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美,这也许就是诗词的真正魅力。

    李长谦不管几人的讨论,装作没听见,刚刚在休息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竹子边上有些凸起的小棍棍,不用猜,这就是齐州的特色,莜笋。

    莜笋之所以是齐州特有,一方面是因为莜竹的生长环境苛刻,刚好齐州的气候适合,虽说京城距离这也就二百多里,但是气候诧异天差地别。

    “京城的气候太变换莫测了,这齐州倒是符合正常的天气规律。”李长谦吐槽了一句。

    莜笋生长与一般不同,雨后春笋是大多数人都懂的。春日下雨后,竹林中会冒出大片的竹笋。但是,莜笋是在夏日生长的,而且天气越热,口感越好,在每年的七月到八月会在齐州售卖,过后就没了,是一个季节性极强的美食。

    冰窖储存也保证不了口感,所以只能在七八月吃。

    “行了,该走了。”朱崇明一声粗犷的呼喊打断了几人的讨论,提起佩刀骑上了马,跟随队伍继续前行。

    “秦欢,少馆主何时会作诗了?”胡宝前看向身边一清瘦汉子问道。

    秦欢思索回忆一番,说道:“貌似是在城外同福客栈,因与国子监书生辩论诗词好坏,然后作出了第一首诗。就是那首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如今这句一寸光阴一寸金在京城可以说十分火热,就连我女儿没事都会念叨一句一寸光阴一寸金。”

    胡宝前看向队首的那名骑马黑衣少年,不由感叹一声:“士别三日,必当刮目相待。”

    “呦,胡屠夫,哪听来的名言,不是说学文救不了大许嘛。”秦欢嘲讽道。

    “要你管,秦猴子。”

    就在二人争执拌嘴之时,迎面走来一队马车。两侧骑马之人均披坚执锐,马匹也铺盖了厚重的甲胄,一种冰冷的肃杀之意充满军队。

    为首的是一位身材肥硕高俊的披甲将军,身后跟随六十位全副武装的兵卒。

    围着一辆装饰豪华的黑楠丝木马车,大红窗帘遮挡车窗,胭脂气息浓重,一看就是女儿的代步座驾。

    朱崇明一挥手立马带领车队避让,全部人下马,半跪低头,不敢与之对视,路上还有三两行人更是匍匐跪地,口中高呼:“齐兴军,护齐州,刀所向,砍人头。”

    等军队走过后,众人才整理衣裳,重新上马。

    那三个挑着货担的平民也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着军队走远,其中一人朝着那方向吐了吐口水,骂道:“我呸,什么齐兴军,就是一群败类。”

    另一个老妇连忙拉住儿子,捂住他的嘴说道:“千万别胡说,你不要命啦。”

    年轻人嘿嘿一笑说道:“嘿嘿,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他们走远了听不见的。”然后又露出愤怒之色说道:“我也没说错啊,齐兴军就没一个好东西,还刀所向,砍人头,有本事砍敌国人头啊,去边境砍厍国、洪国的人头啊,就知道欺压百姓,呸,孬种。”

    “哎呦,我的小祖宗,你可少说两句吧。”妇人堵着儿子的嘴,不让他继续说,朝着李长谦等人看了一眼,发现他们没有反应,才松了一口气。

    镖队整理好后,继续赶路。

    那年轻人与妇人的对话,李长谦是听到了的,不过他还是装作没听见,一方面跟自己没关系,第二就是想得知更多的消息,从朱崇明这问就好了,何必多此一举。